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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过失造成的船舶碰撞

发布时间:2014年3月3日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单方过失造成的船舶碰撞,是指船舶碰撞事故因一方未遵守避碰规则或有关港航规则而造成的碰撞。根据《海商法》第168条的规定,单方过失造成的船舶碰撞由过失一方单独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单方过失造成的船舶碰撞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a.在航船与锚泊船间;b.走锚船与锚泊船间;c.在航船与系泊船间;d.走锚船与系泊船间。作为锚泊船及系泊船,必须证明自己没有违章,处于正常系泊、锚泊状态,否则可能产生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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