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如何办理房产公证,一般办理房地产公证遵循以下程序进行:
1、公证申请。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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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证受理。
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受理。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
房产公证的费用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公证处的收费可能有一份更加详细的,但是网上查不到的细则,其中有价格的上下浮动规定,所以要咨询公证处。
如果办理赠与,按照管辖的规定,一定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比如西岗区,同时也可以在大连市公证处,如果省公证处在大连有办事处,也可以去。遗嘱公证无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