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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险的除外责任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1日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对于上述三种基本险别(一切险、平安险和水渍险),中国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有以下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属于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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