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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向出租人交还船舶时,没有将该传船舶当具有与出租人交船时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7日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承租人向出租人交还船舶时,该传船舶当具有与出租人交船时相同的良好状态,但是船舶本身的自然磨损除外。船舶未能保持与交船时相同的良好状态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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