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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经营租赁合同的含义

发布时间:2016年1月6日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船舶经营租赁合同又称“船舶转移占有租赁合同”、“光租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或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船舶经营租赁合同是一种船舶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出租人交船的义务。
  2、出租人的权利担保义务。
  3、出租人不得抵押船舶的义务。
  二、出租人的主要权利是收取租金。
  承租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承租人照料船舶的义务。
  2、承租人不得转租的义务。
  3、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
  承租人的主要权利是按照约定使用船舶。承租人通过其自己雇佣或出租人提供的船长、船员直接或间接控制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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