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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7日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保障审判活动公正高效有序进行,根据我国刑事

  、民事、行政、海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案件流程管理,是通过专门机制对立案、审理、结案、执行、归档等各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管理,重点是审限控制,以保证案件审理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三条 立案庭负责实施本院各类案件审限、期限的预警和催办,负责案件审理各个环节有关情况的统计、分析、通报。?

  各审判(执行)庭根据诉讼法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安排证据交换、谈话、调解、开庭、宣判、传票送达等案件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对本庭案件审理工作的督促管理。

  第二章 立案

  第四条 全院各类案件均由立案庭统一审查后,依法及时立案。?

  一审案件:立案庭收到起诉书(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二审案件:立案庭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五日内立案。 ?

  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应当在收到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裁定及案卷材料后的次日内立案。?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送达提审、再审裁定后及收到案卷材料的次日内登记立案。?

  破产案件的立案由民二庭提出审查意见后交立案庭,立案庭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的次日内登记立案。?

  执行案件应在收到执行申请书七日内立案;恢复执行案件的立案由执行庭提出审查意见后交立案庭,立案庭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的次日内登记立案。?

  国家赔偿案件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七日内立案。?

  其他案件:变更管辖权案件;减刑、假释建议;复核案件;复议案件;请示案件;申诉复查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

  第五条 立案庭应当在决定立案的次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审判庭。

  第三章 审理和执行期限

  第六条 立案庭审查立案后,根据案件性质将案件发送各审判业务庭。各审判庭庭长

  负责确定审判合议庭;审判长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主审法官;主审法官决定开庭时间,登  记案件开庭信息。?

  分案、审判组织的修改权限为庭长。?

  第七条 案件的审理期限和执行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有法定审限的案件按照法定审限管理,无法定审限的案件按照院定期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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