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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船租赁合同的特征

发布时间:2015年1月30日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光船租赁合同不同于航次租船合同和定期租船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租人负责船舶的维修和保养、船长和船员的配备,并承担相关风险和费用;
  (2)承租人负责船舶的航行、管理、调度、营运,并承担相关风险和费用;
  (3)承租人按照租用船舶的时间计算和支付租金;
  (4)出租人不得擅自在出租船舶上设定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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