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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外籍船员非法居留案实施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6年4月18日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1月9上午,外高桥边检站在办理“安久吉祥”轮出境手续时,发现该轮一名北欧某国船员在中国逾期居留24天。边检部门在调查核实后,依法对该名逾期居留船员处以5000元人民币行政处罚。据悉,这是近年来上海海港边检部门首次查获外籍船员逾期居留案件。
  据外高桥边检部门介绍,今天上午,该站检查员在为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新出厂船舶“安久吉祥”轮办理出境手续时,发现任职该轮轮机长的北欧某国船员galanis michail,所持护照上的中国签证已过期。
  在调查中,边检部门了解到,该船员于去年11月16日从浦东机场入境,其办理的签证有效期为30天。截止到其1月9日随轮出境,该船员已在中国境被非法逾期居留24天。据了解,galanis michail在入境前未仔细阅读签证上的各类提示,入境后由于忙于新船交接事宜,一时疏忽未留意所持签证已超过规定停留期限,直到被边检部门查获时方才知悉自己非法居留20余天。
  边检部门考虑到该船员初次来沪,不太熟悉我国的相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而造成了非法居留的事实,边检民警仔细为其解释了我国出入境相关政策。签于galanis michail所服务的“安久吉祥”轮急需出境,无法为其及时补办签证,边检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五千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据办案边检民警介绍,按照我国法律,非法居留的外籍旅客(员工),可以处以警告或每非法居留一日处500元罚款,总额不超过5000元。边检部门对逾期居留时间较短的外国旅客(员工),在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口可允许其出境,而对超过两个月以上,且没有特殊情况的外国旅客(员工)阻止出境,责令其到所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签证(居留证)延期手续后再出境。
  随着上海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地位的日益确立,出入上海口岸的外籍船舶和人员也与日俱增,边检部门提醒来沪工作或旅游的外籍人士:入境后请留意自己的中国签证在华停留期,切莫因公事繁忙忽视停(居)留期限,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停留期限的,应及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因签证过期或超过停留期而在出境时受处罚,或因此造成行程受阻,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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