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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船舶所有权转让、经营权变更及船舶报废、注销的初审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日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办理船舶所有权转让、经营权变更及船舶报废、注销的初审
  事项内容
  法律依据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申请材料 1、业务简介:
  (一)船舶所有权的转让、经营权的变更;
  (二)申请船舶报废、船舶注销。
  2、提交材料:
  (一)申请书(原件);
  (二)《船舶营运证注销申请表》(见附件s23,复印件);
  (三)《船舶营业运输证》(见附件s22,原件);
  (四)企业所属船舶近期水路运输管理费收据(复印件)。
  3、办事流程:
  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市交通局四楼办事大厅提交材料——符合转报省厅(不符合简复退回)
  注:谁发证谁注销原则。
  4、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5、备注:
  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准备两份,以上资料都必须加盖公章(请将申请材料编上页码,双面算作两页)。
  申请表格
  申请受理机关
  决定机关
  程  序
  时  限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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