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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名船员被韩国法院判刑

发布时间:2015年9月21日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环球时报驻韩国特约记者沈松报道 韩联社12日报道说,韩国仁川地方法院第13刑事部(部长级法官咸尚勋)12日判处涉嫌在韩国专属经济海域非法作业时,对海警施加暴力(特殊公务执行妨害等)的中国渔船船长a某,2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和处罚金600万韩元。
报道说,法院还判处b某等2名船员,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而针对罪行较轻的c某等2名船员,判处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 
       韩联社在报道中称,他们涉嫌于今年10月7日上午7时许,乘坐y号渔船在韩国专属经济海域仁川瓮津郡小青岛西南45英里海域非法作业,并用钝器打伤前来进行管制的海警k某和j某,阻碍海警执行公务。两名受伤海警经诊断需治疗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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