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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渔业船舶所有权股份转让登记

发布时间:2015年3月20日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一、船舶所有权股份转让登记应提供资料(主机功率183kw及以上船舶要提供一式二份)
  (一)变更登记(50%以下股份转让且持证人不变)
  1、渔业船舶变更登记申请表;
  2、债务清零证明;
  3、股份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字、盖章和按指纹);
  4、股份证明(股东本人签字、盖章和按指纹);
  5、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6、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重新登记(50%以上股份转让或质证人变更)
  1、渔业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表;
  2、债务清零证明;
  3、股份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字、盖章和按指纹);
  4、股份证明(股东本人签字、盖章和按指纹);
  5、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6、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瑞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办证中心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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