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泄油事件周年 釜山号滞美6中国船员2人获准返国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5日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2008-11-10

    资料图:美国当地时间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圣诞节和新年节日临近,作为证人留在旧金山配合法庭调查的中远釜山号六名中国船员,心里最想的就是回家。 中新社发 陈钢 摄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在中远釜山号货轮泄油事件满周年当天(11月7日),旧金山联邦法院同意让至今仍然留美的6名中国籍船员中的两人,可于本月稍后首先返回中国。
     在6名中国船员代表律师的要求下,旧金山联邦法官史毕诺7日于泄油事件满周年当天,就6名中国船员的回国问题举行听证会。
     获准返回中国的两名船员为李宗宾(音译,zong bin li)和郑良因(音译,liang xian zheng),他们将可分别于11月17日及11月21日离美。
     但两名船员在获准离美之前,必须签署同意为案件作证文件,并向当局提供中国的联络数据,以便两人日后再被传召来美,在该案的审讯中作证。 

    釜山号在去年11月7日发生意外,泄出数万加仑燃料,严重污染金山湾。两名滞留在旧金山的中国船员周五获法院准许返国。(美联社)
     代表6名中国船员的3名律师在庭上一致向法庭递交文件表示,6名中国船员被美国政府下令必须留美已满一年,时间已拖得太长,对一直不能回家的6名船员不公平,6名船员十分盼望及早离开美国,返回中国与家人团聚及恢复正常的工作。
     由香港皇石公司拥有的中远釜山号货轮,于去年11月7日清晨离开旧金山海湾途中,因为浓雾,在经过海湾大桥时撞上大桥的桥墩,导致5万多加仑的燃油泄漏。
     货轮上共有20多名船员,全为中国籍,包括船长在内的其中6人,因为事件发生时在驾驶室一带,因此被联邦司法部列为“重要证人”(material witnesses),经由联邦法院颁布禁令,限制他们离开美国。
     在代表6名船员的3名律师争取下,联邦法官史毕诺下令控方必须展开为船员录取证供的工作。
     船员李宗宾的证供录取,已经完成,郑良因的证供则已进行中,将于下周完成,代表两人的律师荷顿要求法院已让两人回国。
     法官史毕诺在听取控辩双方多名律师的辩词后,决定先让两名船员离家,另外4人仍在等待有关的录取证供安排。(李秀兰)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87114392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