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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价值评估风险防范

发布时间:2014年3月3日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关键词]抵押权登记;价值评估;风险评估
  目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带动了船舶航运业的繁荣,利用船舶融资的需求自渐增长。海事部门作为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对船舶抵押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行政管理责任,如何在船舶抵押权登记中把好关,帮助金融机构防御金融风险,很值得研究。
  一、案例介绍
  2005年5月,某支行和某航运公司因短期贷款而需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经办人通过对船舶价值评估报告书的审核,发现评估程序以及评估结果与船舶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评估报告书只是形式上具有较好的完整性,其评估步骤仅是到航运公司调研,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陈述,在没有接触船舶的情况下在一天内评估完毕,其评估方法与《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不相符。据此可初步认定该报告是一份不合格的报告。
  经办人立即要求申请人提供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原件核对,经多次催要皆未果。经办人在与该评估机构联系过程中同时发现该评估机构人员对船舶评估的知识一无所知。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该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办人员分别联系了有关单位,最后得知该评估机构的名称以及公司地址属实,但是法人代表、发证机构以及资质证书的其他内容有较大的出入。申请人在不能进一步提供有效证据支持评估报告和机构资质的情况下,最后主动提出撤消抵押申请。
  二、目前抵押船舶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
  船舶抵押权登记中登记主管机关的首要任务应该是确认抵押行为的合法性,坚决抵制抵押权登记中的不合法行为。评估报告是确定提押船舶价值的重要依据,一份高质量的评估报告是有效防御金融风险的关键。船舶抵押中的金融机构(抵押权人)和船舶所有人(抵押人)双方都存在不同表现形式的收益,很容易达成双赢的利益共同体。登记机关在船舶抵押过程中基本上是进行材料的形式审核,处理不好金融机构就会存在很大风险。
  1.船舶价值评估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
  某些航运公司为了达到融资的目的,通过各种手段找到一些规模较小的评估机构对船舶价值进行评估。这些评估机构往往对如何进行船舶评估几乎不了解,但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在确定船舶价值时的主要依据就是船舶所有人提供的船舶资料和陈述,基本按照船舶所有人的意愿出具报告。报告中无论是评估的项目、步骤、时限等都明显只有形式,基本不能反映船舶当前的实际价值,出现低值高估的情况较多。而目前金融机构对相关专业知识不了解,认为有了评估报告就基本能确定船舶的价值并能进行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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